九、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1、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解决城镇职工中艾滋病病人和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基本医疗保险问题的办法。
2、对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愿望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应积极提供相应的就业服务,帮助其实现就业。
3、配合有关部门在城镇职工中进行防治艾滋病、性病的宣传教育工作。
十、市交通局、市旅游局、文化局
1、利用车站、码头及交通工具等场所设立艾滋病、性病宣传栏,张贴宣传画对旅客进行预防艾滋病性病宣传教育,配合卫生部门做好艾滋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2、组织对本系统及直属单位职工进行艾滋病性病的预防和宣传教育,对组织对援外工程劳务人员的宣传教育工作。
3、负责对宾馆、饭店和旅游服务行业的管理,加强旅游服务人员的艾滋病、性病宣传教育工作。
4、负责出国旅游人员出访前的艾滋病、新知识的宣传教育。
5、“艾滋病宣传日”在星级宾馆等服务场所进行预防艾滋病性病的宣传工作。
6、配合卫生部门在宾馆、饭店做好100%安全套使用工作。搞好卡拉ok厅、歌舞厅的基线调查。
十一、市农业局
1、将农村艾滋病防治工作纳入全市农业和农业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中。
2、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农村艾滋病防治的宣传教育等工作。
十二、市商贸局
配合卫生部门做好100%安全套使用项目工作。
十三、市卫生局
1、会同市政府办公室、市科学技术局、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共同制定仙桃市艾滋病、性病防治规划,制定年度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艾滋病、性病防治的日常工作。
2、配合或会同有关部门起草有关艾滋病、性病防治的法规、规范性文件。
3、负责组织艾滋病性病疫情监测、检测管理,推广自愿匿名检测。组织制定有关技术标准,组织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评价和技术指导。定期向新闻媒体发布全市疫情。
4、负责艾滋病、性病专业机构、队伍建设和管理;组织医疗卫生人员、其他各类从事艾滋病防治、科研、宣传教育及管理人员艾滋病性病知识的培训工作,组织开展有关科学研究和卫生宣传教育工作。
5、承担政府有关部门、社会有关组织和团体开展预防艾滋病、性病活动的协调联络任务,组织交流疫情和防治信息,提供技术服务。
6、继续组织开展抗病毒治疗工作,扩大治疗范围,完善抗病毒治疗工作的管理,组织建设各级艾滋病临床治疗基地。
7、组织实施“娱乐场所100%安全套使用”项目。
8、会同民政、工商、税务、教育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红十字会和慈善机构利用优惠政策和捐助等形式落实、解决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孤儿、孤老等)的生活、学习和工作问题。
9、加强血液检测和管理,确保临床用血安全。
10、成立艾滋病防治专家咨询委员会。
11、协同有关部门做好艾滋病防治和无偿献血知识宣传,制定专栏,组织编制宣传资料。
12、在妇幼保健机构开展预防艾滋病阻断母婴传播工作,并对孕妇宣传预防母婴传播知识。
十四、市计划生育局
1、指导各级计划生育机构,在育龄人群中开展性安全教育、预防艾滋病、性病传播、母婴传播的宣传教育、咨询和技术服务。
2、每月下旬向同级卫生部门提供早孕妇女名单。
3、配合卫生部门在孕产妇中开展艾滋病抗体检测,对孕妇HIV检测率城区达100%,农村达85%以上,对抗体阳性者建议给终止妊娠,不愿终止妊娠者免费发放药物及避孕套进行预防。动员所有HIV阳性孕妇到卫生部门指定的安全医院实施阻断艾滋病母婴传播措施。
4、根据国家总体规划,组织实施具有防治艾滋病性病作用的新型避孕技术和科研技术。结合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在育龄人群中推广使用避孕套等预防艾滋病性病的技术。
5、配合全市“娱乐场所100%安全套使用”项目的实施,为市防艾办免费提供所需的安全套。
6、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防治艾滋病、性病安全套社会营销规划,推动社会营销机制的建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