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概况
中心简介
领导成员
中心科室设置
主要职能
联系我们
中心动态
·市疾控中心全体党员干部学习贯彻
·市疾控中心开展安全生产排查
·市疾控中心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
·我们的节日——喜迎二十大 仙桃
·市疾控中心开展“固定夜学日”活
·我中心召开创建文明单位部署大会
·市疾控中心召开党风廉政宣教月警
·市疾控中心党员干部开展“下基层
社会服务
卫生监测
中国妇幼卫生监测
 

八十年代初期,我国与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人口基金会和世界卫生组织在妇幼卫生领域进行了多项合作,采用围产医学的新技术、仪器和流行病学监测方法,对母婴实行统一管理,降低了婴儿死亡率和伤残率,提高了出生人口素质。九十年代以来,“母亲安全,儿童优先”成为世界认同的准则。1990年世界儿童首脑会议通过了“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世界宣言”及“九十年代行动计划”。1991年3月,李鹏总理代表中国政府签署了上述两个文件。1992年我国制定了“九十年代中国儿童发展规划纲要”。为适应形式发展的需要,完成“纲要”制定的目标,先后建立了全国性的5岁以下儿童死亡、孕产妇死亡和出生缺陷监测网络,以便及时了解现状,制定干预措施。

在卫生部领导下,全国5岁以下儿童死亡、孕产妇死亡和出生缺陷监测分别开始于1991、1989和1986年,经过各级妇幼行政部门和监测人员的共同努力,获得了非常宝贵的资料,为我国妇幼卫生决策和深入的科学研究提供了依据。

1996年卫生部对三网的监测点实行合一,以便节约人力、物力,加强对监测工作的科学管理,加强对监测资料的综合开发利用。1998年,又在华西医科大学成立了“全国妇幼卫生监测办公室”,对监测工作进行统一的业务管理。

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网
 经过:1991-1995年,全国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覆盖了全国81个市(县)部分地区,约855万人口。1996年实施“三网合一”方案,监测点扩为116个市(县)的部分地区,覆盖1200余万人口。
 监测方案:以人群为基础的监测
 监测对象:监测地区家庭户中0-4岁儿童作为监测对象。监测地区孕满28周,娩出后有心跳、呼吸、脐带搏动、随意肌缩动四项生命指标之一,而后死亡的5岁以下儿童均报告死亡和死因。
 监测报表:《0-4岁儿童死亡监测报表(季、年报)》、《儿童死亡报告卡》   

孕产妇死亡监测
 经过:全国孕产妇死亡监测于1989-1995年在全国247个监测点进行。初步摸清了我国孕产妇死亡的基本情况。1996年,全国孕产妇死亡监测网同中国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及出生缺陷网实行“三网合一”,全国监测点调整到116个市(县)。
 监测方案:以人群为基础的监测
 监测对象:在监测区内有正式户口的孕产妇,从妊娠开始至产后42天,不论计划内外生育者,不论妊娠各期和部位,凡与妊娠有关或因妊娠病情加重及治疗原因造成的死亡均属监测对象。妊娠各期的意外死亡者除外。
 监测报表:《监测点活产数和孕产妇死亡季报表》、《育龄妇女死亡登记表》、《孕产妇死亡报告卡》。 

出生缺陷监测
 经过:全国性的出生缺陷监测始于1986年国家“七五”攻关课题-《中国围产儿出生缺陷及高危高发出生缺陷的病因探讨》。1986-1987年,全国947所医院参加了监测,共收集了1243284例围产儿的资料,先天畸形发生率为130.1/万。这一课题获得了卫生部科技进步二等奖,国家科技进步三等奖,并出版了《中国出生缺陷图谱》。1988年以后,全国出生缺陷监测转入动态监测,500多所医院参加了监测工作。1988-1995年,共监测380多万围产儿。1996年,出生缺陷网同其他二网实行“三网合一”,全国450所医院参加监测,每年监测40余万围产儿。
 监测方案:以医院为基础的监测
 监测对象:监测医院住院分娩的孕满28周,到出生后7天的围产儿,包括死胎、死产和七天内死亡的新生儿,以及计划内引产的围产儿。
 监测报表:《围产儿数季报表》、《出生缺陷儿登记卡》 

详细内容请查看中国妇幼卫生监测网站

2009-08-22 16:00
设为首页 | 联系我们 | 加入收藏文学
 
鄂ICP备09037529号 版权所有 © 仙桃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制作维护:江汉热线
地址:仙桃大道西段9号 咨询电话:(0728)3311860 传真:(0728)33118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