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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卫生安全性检测
 
设定依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北京市卫生防疫防治机构服务收费标准

办理条件:收到签字盖章的《卫生部健康相关产品检测申请表》、《检测协议书》、符合检测要求的送检样品、相关资料和检验所需费用后,并通过合同评审。

供下载的表格:《卫生部健康相关产品检测申请表》《检测协议书》

报送材料目录:

1、《卫生部健康相关产品检测申请表》和《检测协议书》一式两份(打印或签字笔填写,不能涂改);

3、样品配方(进口样品提供INCI英文配方,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4、样品中文使用说明书(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5、样品;

6、检测费用。

报送材料说明:

卫生部化妆品检验规定(2002年版)

办理流程

1、客户提出检测申请,并填写《卫生部健康相关产品检测申请表》。

2、受理人员根据客户需求和环境所实验室的检测能力进行合同评审,同时根据检测要求检查送检样品状况(包括外观、数量、型号、规格等)和配件资料的完整性,在评审过程中须解决检测合同与客户要求、实验室检测能力之间的所有差异。

3、通过合同评审,受检室向客户发放《样品检验收费通知单》,客户按照收费通知单交纳检验费用,凭《样品检验收费通知单》在受理员处签署《检测协议书》并获取《检验受理单》。

4受理人员按照检测流程分配检测任务,出具检验报告。

5客户凭《检验受理单》和《检测协议书》领取检验报告。

6、客户如对检测结果有疑义,可向质量控制处提出投诉申请。

办理时限:

卫生部化妆品检验规定(2002年版)

承办部门: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

下级承办部门的导航:

http://www.hygiene.net.cn/

办理岗位及权限:

健康相关产品受检室检验受理岗人员

检验受理岗职责与权限

a、 负责客户检测服务申请的受理,受理本所承检范围的各项业务服务,接待送

检样品的客户。

b、 负责样品的接收、检查、清点、登记入库、及时分发和保管。

c、 按规定了解样品的有关背景情况、记录样品的状况,确定样品受理编号,填写检测受理单。

d、 按照程序进行常规检测项目的合同评审,审核检测申请表,发放受理通知单、

样品交接单、检测工作流程卡。

e、 保存样品的环境条件应符合储藏要求,样品复测时,应办理领取登记手续。

f、 按照检测流程分派检测任务。

g、 负责汇总各室出具的检验报告,交授权签字人签发后,加盖测试报告专用章、CMA章后,负责发送检验报告及归档工作。

2009-8-22 16:0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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